区域保洁协作服务合作方采购(2026年-2029年度)
区域保洁协作服务合作方采购(2026年-2029年度)
区域保洁协作服务合作方采购(2026年-2029年度)
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区域保洁协作服务合作方采购(2026年-2029年度)(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FJFR2026-046GK
2、项目编号:M350125720200002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1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河道或水域保洁类)。【注:须提供该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②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各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1日00:00:00(北京时间)。
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或福州市属国企采购平台(https://gqcg.fzgzjy.com/)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或福州市属国企采购平台(https://gqcg.fzgzjy.com/)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或福州市属国企采购平台(https://gqcg.fzgzjy.com/)以下载方式获取。
6.4、招标文件售价:0元。
7、投标截止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9:15(北京时间)。
7.2 R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或福州市属国企采购平台(https://gqcg.fzgzjy.com/)设定的操作流程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或福州市属国企采购平台(https://gqcg.fzgzjy.com/),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纸质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载明的地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0日9:15(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
邮编:350000
联系人:陈源
联系电话:0591-83723830
11、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林强、李静、叶嘉文、林松芳
联系电话:0591-86215533
附1: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大支行 |
|
银行账号:13135101040031308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2399400.00
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2399400.00
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元):23994.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
1 |
区域保洁协作服务合作方采购(2026年-2029年度) |
1 |
2399400.00 |
项 |
注:
1、投标人按采购包进行报价,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报价无效。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因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